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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印发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理能力

印发,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经济稳定发展

记者25日从市政府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建设工程事故,最大程度减少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社会不良影响,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西安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正式印发。

该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以及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危及社会和公众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建设工程事故分级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执行,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预案》强调,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属地为主,快速反应,行业主导,协同应对,依法依规,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西安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建设工程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此外,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围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下设5个专项办公室,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要求各专项办公室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建设工程事故的因素进行研判预测、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将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设施抢修等处置措施,以抢救人员生命为重点开展救援工作。同时,及时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做好抢险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此外,《预案》还明确了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对事故引发的各种潜在危害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主要结构物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复工,导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做好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等物资储备。

对于在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对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印发,是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再次加强,旨在确保在建设工程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与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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